Wednesday, June 30, 2010

当政府成为“经济组织”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吴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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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及一个时代,影响经济成长的主要因素到底是什么?这是经济史学的原始命题之一,由此出发形成了形形色色的理论及学派。一种广为流传的理论是,近当代经济的历史是围绕着工业革命展开的,新技术的应用及发明是推动经济进步的主动力,另外有学者强调对人力资本的投资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还有的则探讨市场信息成本下降对经济增长的效应。不过,这些理论似乎都无法解答这个疑惑:为什么有些社会具备了这些条件却没有如意的结局?

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随着制度经济学的兴起,人们开始意识从制度安排的角度重新思考。如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所指出的,“那些原因……创新、规模经济、教育、资本积累等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它们乃是增长。我们的观点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除非现行的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不会简单地发生。”

不过,在诺斯的分析框架中,所谓的经济组织只指的是企业,另外一个组织——政府——在他的理论里是“一种提供保护和公正而收取税金作为回报的组织,即我们雇政府建立和实施所有权。”关于这一点——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赋,数百年来的西方经济学家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如卡尔·马克思也曾经论述说:“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然而在中国,诺斯或马克思的论述却不尽然准确,因为,政府收入是由税赋和专营收入两项构成的,后者的实现,是通过控制战略性的、民生必需之物资,以垄断专卖的方式来完成的。这一治国理念之形成及传承,始于公元前7世纪,在当时,齐国的管仲将盐铁收归国有专卖,此后两千多年以来,被相继收归国有专营的有:酒、漕运、矿山、铁路、外贸、银行以及土地等等,在这种体制内,政府其实变成了一个有赢利任务的“经济组织”。这种不同的经济理念,其实正是中国与西方诸国最大的差异所在。

问题在于,当政府也是一种经济组织的时候,它在经济增长的长期表现中又将扮演怎样的角色?与诺斯同为制度经济学派的张五常教授在他的新著《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中给出了独特的描述。在这位从1979年起就专心关注中国的香港教授看来,最近这三十年的中国经济改革是最成功的改革,而其真正的秘密是“县际竞争”的成功。

“县际竞争的原因是县的经济权力最大……决定使用土地的权力落在县之手”。张五常用购物商场来比喻这个制度。“一个县可以视作一个庞大的购物商场,由一家企业管理。租用这商场的客户可比作县的投资者。商场租客交一个固定的最低租金(等于投资者付一个固定的地价),加一个分成租金(等于政府收的增值税),而我们知道因为有分成,商场的大业主会小心地选择租客,多方面给租客提供服务。也正如商场给予有号召力的客户不少优惠条件,县对有号召力的投资者也提供不少优惠了。如果整个国家满是这样的购物商场,做类同的生意但每个商场是独立经营的,他们竞争的激烈可以断言。”

张教授高度赞赏中国目前的县际竞争制度。他指出,尽管“好些国家的租约或者雇用合约往往有类似的安排”,然而,中国道路的独特之处在于这种制度层层串连,无处不在,而且,由于没有任何顾忌,各级分成往往由政府内部相关利益各方进行商讨安排,这种分成往往也体现了市场的力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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