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 2009

为发展低碳经济建言献策*
2009年03月09日 16:34:55分类:文章
  




  一、通过立法健全国民能源教育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坚实的教育基础。建议通过设立能源日(周/月)、建立健全能源博物馆体系、健全完善国民教育体系等3方面具体措施,实施低碳经济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


  1.设立能源日(周/月)


  全国性的主题日,作为普及相关主题意识的良好契机,如充分地加以利用,可以得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国目前的国家性主题日有:全国法制宣传日(每年12月4日)、全民国防教育日(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全国爱牙日(每年9月20日)、全国消防日(每年11月9日)、全国土地日(每年6月25日)、全国助残日(每年5月第三个星期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每年4月30日)等等,何不在此基础上,通过能源法的颁布,立法增加“全国能源日”,作为持续宣传和普及能源知识与节能减排的教育平台。此外,能源问题正日益成为全球性的重大问题,我们不妨大胆地设想,向联合国提案,创立“世界能源日”,使其同世界环境日(每年6月5日)、世界地球日(每年4月22日)、世界艾滋病日(每年12月1日)世界粮食日(每年10月16日)、世界人口日(每年7月11日)、世界卫生日(每年4月7日)等世界性主题日,共同担当起向全球普及节能减排知识的重任。2008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就是:低碳经济。


  在中国的远古传说及神话中,火神即是民间信仰中的神祗之一。中华大地各民族自古以来都有关于火神的传说,也有祭祀火神的风俗。虽说各民族传说中的火神形象有所不同,相关信仰风俗也有些许差别,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火神的地位是不容小觑的。远古时燧人氏钻木取火,使人类进入熟食阶段,后人尊为火神,又称火德真君,定时祭祀。在这种传统民族文化氛围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可否将祭祀火神的火神节作为现代能源日。


  在能源日期间,可展开各项活动,如:科普展览、能源日吉祥物及标语创作征集活动、论坛、研讨会、能源知识竞赛、能源绘画比赛、能源之夜等活动,宣传低碳经济知识。


  2.建立健全能源博物馆体系


  博物馆历来是向民众宣传普及各种科技知识的最好场所,但在我国现有的各种博物馆中,很少有专业涉及到能源科普教育的,将能源作为主角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在此,我们呼吁《能源法》将“能源博物馆的建立健全”纳入立法内容,填补我国博物馆的这一空白。


  除了新建国家、省、市各级能源博物馆之外,在已有的博物馆基础上,发展能源博物单元,也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在有世界“能源之都”之称的美国休斯敦,最大的博物馆自然


  二、无序开发生物质能源将会导致新的生态灾难


  英国《卫报》2007年11月文章指出,西方国家对于生物燃料的大量需求正导致贫穷国家出现饥荒。这并非危言耸听。在全球开发生物质能源如火如荼的进程中,我们应保持冷静的态度,因为盲目开发生物质能源并不是低碳经济的最优路径,反而有可能带来生物能源及生态灾难,引发全球性的新一轮粮食危机。目前,在某些贫穷国家,大量土地用于种植生物质能源作物,而使人类食用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减少,已经形成了机器同人类争夺粮食的现状。近一年来,稻米价格上涨了20%,玉米上涨了50%,小麦则上涨了100%。虽不能武断地将这一局面完全归咎于生物质能燃料的开发,但为制造生物燃料导致大片土地不能种植粮食作物,无疑加剧了歉收造成的影响,导致价格不断上涨。


  诸如秸秆、树叶、树枝等这些本应还田作为土壤补给的物质被强行地掠夺生产生物质能源产品,导致耕地土壤有机物含量减少,农民不得不使用化肥来提高土壤肥力,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不仅使土壤板结,良田被毁;氮肥产生的温室气体一氧化二氮的威力更是二氧化碳的296倍。中国的农用土地保有量为18亿亩,由于上述隐患的存在,将使农用土地保有工作更加艰难,存在农用土地面积隐性流失的危机。太阳与土地赐予人类的果实已被充分利用和享受,人类不应当贪婪地将这些自然的馈赠吃干榨尽,而应当抱有回报自然的态度,让有机物质还田,滋养土地母亲,这也是实现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此外,出于中国农村的现状,当农民手中现金收入不足的时候,生物质能原料的市场化,可能导致蜂拥砍伐森林或掠夺草木等资源,这将导致严重的生态灾难,对于自然、对于国家来说,都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在现有的法规中,已经明令规定,不允许用良田种植用于生产生物质能源的作物,而可用山地、盐碱地等土地种植。在此基础上应当更加强调坚决禁止使用秸秆、树枝等制造生物质燃料。倡导新的能源植物的种植和开发。


  目前,一系列新型的“石油植物”正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所谓“石油植物”是指那些可以直接或间接生产工业用“燃料油”或经发酵加工生产“燃料油”的植物总称。不少乔木、灌木、草本植物、藻类及细菌等都含有可观的天然炼“油”物质。比如,日本科学家发现的一种被当地人称为“象草”的芳草类植物。这种植物具有很强的光合作用能力,生长速度极快,一季能生长3米。且从亚热带到温带均可生长,无需使用化肥,种植成本很低。和油菜相比,其种植成本是油菜的1/3,但可变成“石油”所产生的能量却是油菜籽提炼“生物柴油”的2倍。据试验,象草每公顷的产量可达到44吨。如果1公顷平均年收获石油12吨,则比现有其它任何能源植物产量都高,且一次种植可连续收获20年。同时,这类植物的种植对水的要求不多,收割时植株较干燥,其提炼“石油”的转化率也很高。


  像“象草”这样的能源植物还有很多种,根据各地的不同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可选择性比较大,相比于其它能源,其独特的绿色、清洁特性,使能源的开发对保护环境十分有利。我国拥有热带、亚热带、暖温带、寒温带及高原高寒区域,植物区系成分复杂,种类繁多,在全球上万种的富油植物中,我国所有的品种就达到了近千种。其中,已发现含油量在20%以上的植物有390多种,且木本植物明显多于草本植物,两者的比例约为3:1。


  但是,开发新型的能源植物,必须防止自然界的物种多样性遭到破坏。植物种类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环境、物种多样性的因素,充分做到因地制宜。如需大面积推广高产能源植物品种,应对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潜在影响进行全面的科学评估。


  三、能源同反恐与环保的关系


  通常,能源产品与原料都具有高能量、高扩散性、高毒性等危险特性,极其易燃、易爆、易泄漏,很容易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生产劳动环境乃至社会稳定造成危害。


  2003年12月,重庆开县“12.23”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特大井喷事故造成国内乃至世界气井井喷史上罕见的的巨大伤亡: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65000人被紧急疏散安置、直接经济损失达6432. 31万元。


  2004年4月,位于重庆人口密集区域的天原化工总厂发生氯气泄漏和爆炸,造成9人死亡或失踪,在该厂周围居住的15万人被要求紧急撤离。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最终演绎成建国以来最大的一次环境污染事件。不仅对沿江居民饮用水安全带来巨大威胁、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还带来了严重的环境后果和社会影响,甚至产生重大国际影响。


  2005年11月24日,重庆市垫江县新民镇英特化工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引发苯系物泄漏。大量液态苯系物滞留在排污沟中,造成空气中二甲苯超标。由于消防冲水,造成未完全燃烧的苯系物(估算约4吨)流入新民桂溪河,之后经曹家河流入高滩河,最后进入龙溪河。龙溪河下游的长寿湖是长寿区的饮用水取水点,取水点距爆炸地点约100公里。


  2005年12月1日,江苏省江都市化工厂丙烯腈储罐爆炸事故造成6.6吨丙烯腈起火燃烧。


  2005年12月1日,沈阳市东陵区天久化工厂发生液化罐爆炸事故,该厂实验室有机溶剂苯等发生泄漏。


  2005年12月2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槽罐车装载的9 吨甲醛全部泄漏在205国道两侧的雨水沟中。


  在这些事故发生后,很多地方曾一度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后,松花江下游且以松花江水为饮用水源地的哈尔滨市民开始从小道得到消息:松花江有可能受到吉化爆炸污染,于是市民纷纷开始储备水。此后,随着哈尔滨可能发生地震消息的传出,市民开始大量储备的就不仅仅是水了,面粉、油、盐等生活必需的物品都成了超市里人们的抢手货。在其他地方的事故发生后,也出现了市民抢购饮用水造成超市饮用水脱销的状况。事故突然发生时,人们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临近灾区现场的居民由于恐惧、孤独,处于急性应激状态,部分居民出现心理障碍。许多现场工作人员如警察等,由于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同时面临中毒的危险,也会出现心理问题。这些虽是正常现象,但是某些不良心理反应会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同时也会影响人们疏散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这些事故中可以看到,各类民用型能源设施同居民区比较接近,对人群的威胁很大。如上述事故发生地中,重庆作为西部主要工业城市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精细化工基地,一些化工企业同居民生活区紧密相邻。而且事故往往关乎生产生活的活动安排,极易导致较久的社会生活混乱。尤其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


  从这些事故还可以看出,能源产品或原料引发的安全事故常具备以下特征:大杀伤力、长久杀伤力、长久心理恐慌、长久环保灾难。其对于环境、建筑等造成的损失灾难破坏长久且难以人工和自然复原。由此可见,发展低碳经济,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将大大提高能源及相关产品的安全系数和稳定性。


  此外,由于能源企业或储备库的位置不需要精确瞄准定位,在战略中极易成为非精准打击目标。


  如果没有急性应急和保护措施,如果上述能源目标,或是被社会敌对分子选为打击目标,实行恐怖打击;或是发生事故性泄漏,将对人民生活与生产环境造成一系列损失。因此,应从立法层面,将国际与国内有关的新闻、外交、国防、公安、消防、环保和医疗救助等相关各级机构资源进行整合,在法律层面上形成一套完整的反恐与环保措施。


  四、国家能源战略储备


  能源是支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能源,尤其是石油,是关系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重大战略问题。


  战略石油储备具有商业储备所无法取代的特殊作用。当国际石油供应突然中断或国际油价暴涨以及发生不可预见的恶劣自然气候变化危及国家安全与社会经济正常运转时,战略石油储备的动用即能发挥抗拒风险、保障安全、平衡供需、抑制油价的功能。在平时,战略石油储备对稳定国际油价、影响石油输出国的政策及调整市场心态方面,亦具有不可忽视的静态威慑作用。概言之,战略石油储备是一个国家对应政治与军事危机的最重要工具,被视为减轻能源安全脆弱性的关键武器。作为一种防御性的威慑力量,战略石油储备的作用丝毫不次于核武器。


  迄今为止,世界上进行战略石油储备的国家基本上都是经济发达或比较发达的欧美国家。国际能源机构要求其成员国建立起至少维持各自消费90天的战略储备量。美国、日本和德国的不可计量的表观石油储备分别达到158天、161天和127天。在全世界石油进口大国中,中国是战略石油储备起步较晚的国家,面临着发展战略石油储备的巨大挑战。


  战略储备应建立在系统精准的储备战略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石油战略储备是国家能源战略储备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国家能源战略储备应包含资源、技术、物流等3个层面。从资源的层面分析,应包含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两大部分。


  储备战略首要强调的2个方面为保密和多元。“保密”,自不必多言,由于战略储备直接关系国家的安全,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将其真实的战略储备量毫无顾忌地公诸于众。西方国家的储备量公开往往是有目的性的,通常是利益驱使和市场走向驱动,因为储备的多少是很难量化的。“多元”则可以用一个常用的“蛋篮论”来解释,即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同样能源的战略储备不能只采用一种模式。


  建议新的《能源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来制订能源储备战略。


  首先是理论储备。理论要强调前瞻性、创新性、实践性,使其在创新的基础上,具备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是技术储备。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可以沿2个方向进行,一是新技术的开发,以提高能源产品的使用率;二是增强对于旧有矿藏、油田的再次开采技术,以提高产收率。


  第三是自然资源的储备。自然资源又可分为主权资源和非主权资源。以美国为例,它在国外军事扩张的实际原因,是基于能源需求,通过战争方式将别国的自然资源主权纳入自己旗下。再说日本,众所周知,日本曾经进口煤炭填海,通过这种方式将原本不属于自己主权的自然资源变为主权资源,如果现有的煤炭使用率是18%,当煤炭的使用率达到50%时,1吨的煤炭储备将相当于现今的3倍。这样不仅将别国的主权资源变成了自己的主权资源,同时更提高了能源的可利用率。


  第四是实物储备。实物储备中包含物流和仓储环节。由于能源储备的特殊性,要求采用多元的仓储与物流方式。可以选择陆上、半潜和地下等多种仓储方式。仓库的建立可由国有企业和民企共同承担,国家可出台适当的政策鼓励民企建库,以充分利用民间资源。同时,这也是民营企业应尽的义务。运输方面,可以说每一个油轮都是一个流动的海上浮仓,将能源产品由产地运向市场。在这个过程中,衍生出企业套利的机会。这里有必要强调的是主权与非主权问题。目前我国只有十分之一的进口石油拥有主权运输,即利用中国旗证的油轮运输,其余的都在使用非中国旗证的外国油轮进行运输,一旦发生战争或紧急情况,没有蓝色海军的护航,油轮在别国海域被扣将会直接导致战争失败。多元化的运输方式可以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中外分析家都曾强调输油管道的潜在战略利益,可有效降低中国在海上石油运输被中断所导致的脆弱性,减少对西太平洋战略通道的依赖。


  第五是军事力量储备。它由上述物流中的主权与非主权的问题引出。加强蓝色海军的建设,提高军事保护的力量,才能真正保卫能源储备的安全。


  第六是信息储备。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信息储备成为储备的最高级别。应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将能源储备的计量系统化、信息化,可以在高效率下提高其整体管理调度的可操作性。


  总之,石油战略储备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发展低碳经济可以节省石油消耗,可以使许多行业与部门同石油消费脱钩,是保证石油战略储备的基础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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