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0, 2009

自由主义、等价关系和人权 2009-06-11 08:16
分类:生活中的经济学 字号: 大大 中中 小小 自由主义、等价关系和人权

天则经济研究所 茅于轼

60年风水轮流转。60年以前1937年9月毛泽东在延安写了“反对自由主义”一文,这篇文章对增强共产党和军队的力量,抗击日本侵略,到后来在全国夺取政权起了重大作用,因而作为重要革命文献之一传诸于世。当时面临敌人的入侵,组织起一个坚强有力的党和军队是压倒一切,事关民族兴亡的头等大事。在强大的敌人面前,个人必须服从集体,一声冲锋令下,就得冒死冲杀,容不得丝毫犹豫。在这种条件下谈自由主义,当然要被全盘否定。

60年之后,情况完全不同了,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和平的环境,面临的任务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不但在物质上,而且在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上,使得经济社会发展能持续下去。尤其在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上,使得经济社会发展能持续下去。尤其不同的是我们已经有了半个世纪以来用几千万人的生命为代价学到的计划经济的教训。这个教训简单地可以总结成一句话:无端地干涉个人自由,将支付惨重代价。

计划经济是非常诱人的一种制度,它将永远有无穷的魅力,不断地诱惑人们去接近它。因为生活在自由经济制度中的人总会看到这个制度中的大量问题。甚至亲身体验这个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困难。像失业、穷困,人情淡漠,物欲横流,更不用说自由竞争所制造出来的巨大浪费,像广告、包装等都是市场经济下司空见惯的现象。有理智的人,尤其是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都自然地萌发出追求一个更合理的制度的愿望。这个更合理的制度当然首推计划经济。在那里一切生产和消费都有条不紊地进行,人和人不是处于利害对立的地位,而是万众一心,建设经济,发展文化。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成为多余,整个社会在和谐中发展。这个制度可以设计出近乎人类理想的社会,乌托邦在计划中可以成为科学而不是幻想。当大多数人持有这种观点时,计划经济便从理想变成了现实。我们可以说:计划经济是人类理性的胜利。

然而,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计划经济的失败无非是承认理性有限的一个苦涩结果。哈耶克的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则是从更广泛的角度,虽然经济关系仍是他的主要出发点,论证了理性的有限。他在Law,Legislation and Liberty一书所达到的结论是:

我们必须放弃这样一种幻想,即我们能够经由审慎的思考而创造人类的未来。

他反对建构论的唯理主义的主张,即“所有的社会制度都是,而且应当是审慎思考之设计的产物”。计划经济正就是这样一种产物。

为什么计划经济失败了?不同的专家从各自的专业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解释。信息专家的解释是计划人员没有能力收集并处理全部必要的信息。经济学家的解释是因为在计划经济下没有买卖各方的竞争和讨价还价,因而形成不了正确的价格。哈耶克的解释,计划经济失败是违背了自由主义。因为计划经济剥夺了人们选择的自由,宏观上总产出如何分配给消费和投资,是由国家计划决定的,家庭对此几乎没有多大的选择余地,微观上家庭的消费结构也不容许自由选择,而是必须迁就政府规定的部门生产比例,如果家庭的生产和政府制订的比例不相同,政府就用发放票证的方法限制家庭的选择。

何以限制选择导致失败?因为这将社会分成了有权者和无权者。家庭的选择被限制,他们是无权者。有一些人去执行这种限制,他们成为有权者。人们将争夺成为有权者,而这种争夺不可能创造财富,相反,争夺消耗了人们的精力,用于非生产性的活动。

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中,太平盛世的年头远少于兵荒马乱的年头,人们为什么争斗,因为过去的一切社会制度中都是由有权的人管理无权的人,或曰由有权的人对无权的人实施专政。人与人不平等,一部分人受制于另一部分人,是动乱的根源。直到人类出现了真正自由主义的思想,才使持久的和平露出了曙光。

自由主义的实质应该从“等价关系”去理解。等价关系是指在一个平等的群体中,每一个个体都彼此处于同等的地位,没有任何人超越别的人,或比别人低劣。适用于甲的描述同样也适用于乙、丙……自由主义适用于处于等价关系中的一切的个人,它要保证每一个个体都享有自由。自由主义的实质是每一个体都尊重别人的自由,当每一个个体都生活在被别人尊重其自由的环境中时,他自然而然地享受了自由,但他必须承担尊重别人自由的义务。自由主义隐含的意思是一个群体中没有任何享有特权的人,他有权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妨碍别人的自由。所以反对自由主义的人必定是赞成特权的人,不论他赞成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不受限制地扩大他人的自由,或为了将别人当工具去实现一个目标。

由此可见,自由主义和人权观念是相通的。而二者都以群体中的人与人具有等价关系为其最基本的前提。等价关系是一个极为有力的分析工具,它是研究一切人际关系的理论基石,法律、道德、经济理论的最终假定都与此有关。譬如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只有将利益输出才有可能,因为专门利人中的人,实际上又是每个个体的己。如果每个个人都拒绝利己利益只好出口。又如喜欢和别人较真的人(严格要求别人按规矩办事),必须有别人对自己较真的心理准备,否则自己必须处于特权地位,只允许自己对别人较真,不允许别人对自己较真。再如自己驾车被堵,必定自己的车也在堵别人,因为被堵车的驾车人都属同一等价类。希望减少被堵车的方法是避免自己的车去堵别人。

用等价类的概念理解自由主义,可以使我们明白在群体中保证每人都享有最大限度的自由的方法是每人的自由不可越过一界限,此界限在于不干涉他人同样的自由。用等价类的概念理解人权,可以使我们明白,在群体中每人都享有人权的方法是每人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自由)不得侵犯别人同样的权利。换言之,人权的敌人是特权。想要获得人权的方法是打倒特权。消灭了特权,人权自然就便被确立了。

要实现自由主义,一方面要争取,反对一切不必要地干涉他人自由的企图。另一方面又是一种个人修养,而且后者是实现自由更基本的方面。如果每人都做到尊重他人的自由,自由主义不必争取便自行来到。相反,如果每个人不知道尊重别人的自由,却要求别人尊重他本人的自由,自由主义的理想将永无实现之可能,这个世界也将永无安宁之日。所以说到底,自由主义不但是一种制度安排,尤其是一种个人修养,这种个人修养对有可能妨碍别人自由的人,即统治者而言,尤为重要,缺乏自由主义修养的人没有资格从事公众事务的管理,更不要说当领导。

信奉自由主义的人应该做到的个人修养包括:

(1)尊重他人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并努力捍卫这种权利,除非这种意见是唆使他人侵犯别人自由。

(2)不把自己的主张强加于人,即使这种主张出自善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在征得同意的条件下,慎施于人。

(3)不歧视任何人,不论是由于肤色、信仰、民族、社会地位、财富、学识的区别。

自由主义可悲之处在于它永远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大概永远不能完全实现。因为世界上总会有喜欢干涉别人自由的人,有许多人奉行的信条是改造客观世界,不惜与物斗,与人斗。对待这样的人干涉是有理由的,可是合理干涉的界限何在,往往有许多争论。有些自由主义斗士,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不断与人争执,甚至企图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主张。这样做,恰好违背了自由主义的原则。试比较专制独裁和自由主义,前者只要有足够的武力,注定是会成功的;而后者却不能勉强任何人,只能等待别人自己的觉悟。自由主义虽然永远不可能完全实施,它却是唯一能逻辑一致地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因而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追求他,并为之奋斗终生。(编辑:宫丽丽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Followers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