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6, 2009

当代艺术的掮客时代

程美信


  艺术“掮客”是泛指一些懂艺术而又不搞创作,懂理论而又不做学术;同时处于艺术与商业的灰色地带的居间人,并对当代艺术与文化市场起到兴风作浪的操纵作用。他们的正式身份可能是教授、研究员、主编、馆长、主任、自由学者等等,对外活动的头衔则是策展人与批评家,可实际上不过是打着学术幌子做着牵线搭桥、打托捧场的掮客生意,无须像纪经人那样公开作业和依法纳税。

一、艺术掮客的社会成因

  综观中国艺术界掮客网络,它显然沿袭了传统社会陋习,加之权力腐败与制度混乱的大环境,潜规则在各行各业的风行不衰,结果不仅增高了社会运行成本,也抑制了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导致价值观的扭曲与创造力的下降。艺术理论家或批评家的掮客化,它表明了学术机制与评价体系变为了一种利益化的腐败话语权。

  从艺术界的“掮客”内部生态来看,他们的职能转变似乎有一种社会因素的被动性,如中国的大学教授、美术馆长、高级官员、专家学者的薪酬待遇普遍偏低,他们公开收入与他们实际社会地位极不相称,而他们的真正生活水平与他们的公开收入也不相符。这表明分配制度与规范机制的双重缺陷。应当说,一个社会的精英阶层得不到适当的物质保障,他们的集体腐败就成为必然了,而且也是防不胜防的,半饿不饱的守园人必定爬树盗果。像医生、法官、教师以及高级公务员,社会不仅赋予他们的崇高荣誉,还必须提供一定物质奖励确保他们的职业操守,因为他们从事的不是一般性的工作,不仅需要付出巨大努力,也不是轻易能够得到的岗位,稍有失误对他人的健康、成长、幸福构成极大损害。

  1949以来,共和国表面的焕然一新却无法掩盖无所不在的传统陋习,如儒家思想对社会精神只有一种理想化的道德诉求,言利成了君子之忌,它实际上是对知识与创造力的不尊重,另一方面又无官不贪、无匠不偷的社会陋习的风行不止。如常言所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裁缝不偷布,三日一条裤”。根源在于中国社会对知识创造价值与劳动生产价值缺乏足够的合理重视,如企业的行政、公关、管理投入成本过高,必然对员工进行百般克扣来维持运行赢利,员工在待遇过低的情况下必然偷窃企业的设备、产品、原材料,因休息过短而必须磨工偷懒。在中国的任何一个行业领域,违纪作弊对于企业与员工都是不得不从的潜规则。以今天的都市生活消费水平而言,一个精英人士在年收入低于40万是难以维持一个家庭的体面生活,因此就不难想像中国的理论家、批评家,成为艺术的托帮掮客。众所周知,在中国人文领域的专家学者,年薪收入普遍低于10万,可要成为一名理论与批评的专家,他们首先需要一个漫长的专业准备过程,付出的时间、费用、努力比一般从业者要多几倍,即使他们一生甘为事业过着清贫生活,可让其家人为此牺牲则难免不忍,久而久之自然就顾不得学术原则与身份尊严了。之所以在西方一名大学教师在收入方面虽不及一位小有成功的商贩,可他们享有的待遇保障与社会荣誉,还不至于使他们去羡慕一名商人,反而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职业岗位和身份荣誉。

  中国学者的商人化一个弊病就是导致学术的荒芜化。知识的贬值,从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不尊重,它的危害性就是扼制了一个社会的创造力。学者的商人化或批评家的掮客化,注定他们要落得不伦不类的“混账”下场,即学问没做好,钱没赚多少,声誉也狼藉;在商人或艺术家的眼里,他们是打着“学术”幌子的工具托子,反之,掮客们也将艺术界当做唯利是图的名利场,身价边界的模糊性导致彼此失去尊重。除了有头有脸的顶级掮客之外,大部分二三流掮客基本上很穷酸的,他们要想成为一名受人巴结的策展人或批评家,必须建立自身的码头地盘,那就是在重要的美术馆、中心、画廊谋得一席之位,登上名利江湖的“权力榜”。学识再高,人品再好,在名利江湖上未必受人尊重,更别说体面生活了,甚至遭到同行们的憎恨排斥,正如日益腐败的官场,试图当一名清官必将上下排挤,只有同流合污才被当做圈内分子。

二、掮客等级及其业务

  凡是艺术江湖的掮客,他们必有过人之处,尤其那些地位显赫的“老江湖”,不论学问大小、人品高低,在交际能力上肯定是“人精”。否则,再有才干学是难以成为一名高级掮客,只能廉价地给人写写吹吹。一位顶级掮客必然通过处世手段占有社会资源与职位平台,如中国美术馆的馆长位置,任何人占据了这个位置必定是位顶级掮客,包括过去的专业杂志主编或编辑,容易成为顶级江湖掮客。

  目前艺术江湖上的顶级掮客,他们均从改革开放、社会洗牌的地平线上崛起,在野的如栗宪庭、在朝的如范迪安,近年兴起一批国际性的艺术掮客,他们为国外学术机构和商业画廊工作,或者通过自身的海外背景与专业能力穿梭国内外艺术商业地带。总之,在整个掮客家族中,他们必须拥有学术地位、平台位置、社会资源,充当江湖居间“引媒”与“推手”,从中换取回报。一流掮客的地位是明确的,收入则是灰色抽象的;二流掮客身份是暧昧的,而佣金却是明码标价的;三流掮客处境是尴尬的,而前途是不可预料的。一流掮客因拥有举足轻重的江湖位置或强大的平台资源,他们做展览与写文章的回报向来都是抽象的,绝不像二三流掮客那样,五至十元一个字,三至五万一个展览。一流掮客亲自出马同样不外是权、钱、色,如给一位名家做事,礼尚往来的作品;给某位具有权势背景的艺术家主事活动,直接可能没有多少油水,可对巩固自身江湖身价地位则不可估量,正如把许江抬出来的掮客,自己也跟着起来;此外,给一名老板“二奶”或官吏“小蜜”做活动,主事人可以把艺术大腕拉来陪展、让批评名家来陪坐,这大概是圈子大腕名家都干过的事情,因为他们自己也有同样需要。可以说,艺术江湖的“美女”艺术家普遍昙花一现,随着她们姿色衰老也逐渐自动淡出江湖;江湖始终是那个江湖,唯有女人面孔在不断翻新。社会潜规则似海深,掮客圈子奉行互相捧场,所以处世能力是掮客们问鼎江湖的关键要素;如过去杂志权威化年代里,各大美术报刊编辑通过用稿来维系人情脉络和话语地位,发展到今天成为一个拉帮结派的利益江湖。

  由于艺术品的特殊性质,它除了自身审美文化意义之外,还是收藏的奢侈品和流通的交换品,鉴赏评价意味着一种可商业化价值,使批评在艺术与商业活动中的双重话语权,自然给从事这一领域的评论工作者带来的居间利益;加之市场秩序与学术规范的缺乏,批评界的学术经费的严重匮乏,评论家转换居间人便势不可挡。商人与艺术家需要的是一种商业性的居间服务,它成了大多数理论家与批评家改善生活的唯一途径。因此,理论家与批评家利用自身专业话语,从事搭桥、策划、推广、评价的商业居间引媒,他们的客户除了艺术家与艺术商之外,还有需要政绩的政府官员与文化包装的企业单位,形成巨大的产业链。

三、掮客的网络活动

  艺术掮客本是一个以学术为己任的学者群体,由于文化制度与历史陋习的种种关系,可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然而,这不妨碍今日艺术江湖是贵贱分明、帮派林立以及唯利是图。可以说,一名艺术家靠作品已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一名学者靠才华也同样说明不了问题,他们必须通过社会潜规则确立自身地位以及利益。

  艺术江湖的掮客家族的分工与等级是泾渭分明,那些具有召集能力的掮客,通常拥有得天独厚的平台,如拥有公共资源的官方美术馆、协会、机构;拥有强大财力的私营美术馆、商业画廊、文化媒体,还有如混合型的基金会与文化机构。因此,一名纯粹学者批评家是难有成为真正的顶级“掮客”,充其量从中接点文字活,稿酬也不高,在江湖上即使有名也难成气候。可以说,老一代掮客均不是做学术研究成为顶级批评家的,恰恰是占有平台与资源的成了所谓“批评家”,特别是过去的专业刊物的主编或编辑,他们往往有官方背景或教研机构作为依托,公器成为私有化的个人平台,美术编辑们互相约稿、相互走穴,于是形成了批评圈子化的原始雏形,也是日后掮客们崛起的江湖网络。

  中国美术馆是最早公开发红包的掮客据点,只要有活动便有前来捧场的各路人马,说起来全是学者。重要的既不是学术也不是艺术,而是美术江湖的圈子化仪式。不过,如今江湖的商业化、圈子化、复杂化不再是早先那点出场费的意思,别看它少得微不足道,但却是江湖地位的一种象征标记,也是江湖码头的势力纽带。谁是主事掮客,谁应招到场,它都说明江湖地位与头面角色。目前的一流掮客均从改革开放的地平线上崛起,如今基本已步入黄昏,他们热中树碑立传和拖子带孙。二流掮客中较多的是中壮年,一方面上有老、下有少,前有妻、后有妾;另一方面是地位不稳,竞争激烈;业务较多,酬金不高;唯有做文办事都有自己一套稳定套路。三流掮客的数量相当可观,他们只能依附师长到处走动,地位卑微、收入微薄,因为林立的码头意味着等级森严。每届批评家年会像是各个掮客家族对外的吹风会,不外是拉帮结派与排斥异己。

四、掮客时代何去何从

  大部分艺术批评家成了商业化掮客是中国社会的巨大悲哀,不论从市场秩序与学术规范来看都如此。艺术掮客就是批评家与经纪人没有明朗规范的表现,也说明了潜规则成为最有效的社会行为准则。这种情况在国外不是没有,只是程度没有中国这么严重。从19世纪末开始,各个行业掮客逐渐转正为职业经理人或经纪人,他们公开、合法、规范的经营业务,经纪人遍布演出、出版、影视、娱乐、美术、文物等文化市场。与此同时,批评家从来都属于学术公共领域的知识分子,他们决不会打着学术与批评的幌子,从事着居间人的商业角色。

  中国社会上至政府、下至民众都缺乏一种利弊权衡的理性共识。一方面不尊重知识分子,另一方又离不开专业人士,正如所有人都觉得教育很重要,可他们又不肯给教师开高工资,当他们送自家孩子上学却又不得不送礼贿赂,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也如此,艺术批评家掮客化无疑说明了同样道理。许多优秀的专家学者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学术研究,为了改善家庭生活不得不给人写文章、做策展,客观公正与独立精神自然不保,客户需要的不过是天花乱坠的吹捧,似乎到了不吹捧就不是批评的地步。

  除了商人的短视与艺术家的狭隘之外,整个社会都似乎急功近利,艺术理论家与批评家的情况也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使得坚持学术立场与独立精神的批评家不仅举步维艰,甚至成为众矢之的对象,成为整个掮客群体的共同仇敌,唯有遵从潜规则的“混账”才能混迹江湖。这一点,对于今后艺术批评的新生代造成极大的扭曲作用,意味他初入批评圈便染上江湖恶习。在拜金主义与生存压力的双重压力下,任何功利变得赤裸裸而肆无忌惮,连做婊子立牌坊的表面道德诉求都没有。令人不安的是,日益恶化的艺术江湖,它扼杀了具有独立个性、创造能力、真才实学的年轻人。

  目前不清楚社会潜规则走向极致是什么?难道谎言的泛滥就是谎言普遍失效吗?结论显然不是单一的,潜规则在中国社会盛行了几千年,它像个无限黑洞一般吞噬了一切道义并纵容了一切罪恶,当谎言起到集体洗脑作用,它不仅成了真理,还是人们日常行为不得不依从的规矩习惯。近年来,中国兴起文化公司与经纪人群体,可实际上仍遵循了传统陋习的潜规则,影视圈的经纪人竟然干起了拉皮条的生意,从打着演艺为官员富商提供色情服务,据说一些经纪公司利用女演员贿赂投资人或馈赠性服务是影视圈的潜规则之一。美术界则是批评家干着掮客生意,并左右着整个艺术领域的气候生态,到头来抑制了艺术与学术的健康生态。

  应当承认的是,现代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化,居间人在各个领域的角色也越发重要。问题在于规范居间人的从业行为,起码不能让艺术价值评估与学术机制变成一种商业脱销的推广机器,批评的公共性不仅是学者的道德自律,全社会都必须给予尊重,并通过物质奖励与制度保障,确立艺术的独立性与学术的纯粹性。对于打着学术幌子从事批评、策展的艺术掮客,不仅民间社会要抵制共识,学术机构、基金会、税部门对他们应该有相应制约,如给人策展、写文章所索取的价值报酬有没有申报税务部门,存不存在经济、色情、人情的贿赂行为,有没有滥用公共资源、职务权力、工作职能。最明显的是,前些年艺术市场火爆阶段,二流批评家的给人打托的公开润笔费是10元一个字,而他们正式工作则是在事业单位,表明中国公共学者存在严重的薪水过低,规范不力,严重搅乱了学术规范与经济秩序,应当引起主观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

  像程晰东这样的艺术经纪人,像顾振清这样的艺术策展人,像费大为这样的艺术经理人,他们的实际身份本来是清晰而明确的,可他们在中国却常以公共学者与自由批评家身份出现。再如像范迪安这样的艺术官员、栗宪庭这样的自由批评家,以及众多学院派批评家却都干着掮客生意。“私职公干”与“公器私用”,这种两股势力合而为一或你我不分,它所主导的艺术江湖就必然混乱不堪,学术评估的公共机制是中立、客观、公正的,不能再像居间人那样从事搭桥、召集、推广、促销。然而,中国批评家却普遍扮演了商业掮客,不仅“公器”遭到滥用,公正也惨遭践踏,这些都加剧了艺术领域的日益江湖化、商业化、掮客化。 (本文发表于《艺术经纬》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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