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1, 2009

个人利得最大化概述
  “个人利得最大化”有不同的称谓,“个人利益最大化”、“个人效用最大化”、“厂商利润最大化”、“个人偏好最大化”等等,都可以作如此解。“个人利得最大化”是西方经济学中一个最重要的假设前提,但是对这一重要的假设,从来没有人加以证明,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缺陷。由于这个缺陷,经济学的统一性、真实性、普遍性将遭到质疑,人们有时把“个人利得最大化”奉为至宝,有时又把它弃之如敝屣。本文通过对商品交换发生前后的分析,指出商品交换出现后人们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表现为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这一矛盾必然导致“个人利得最大化”。

[编辑]个人利得最大化的历史成因
  追溯“个人利得最大化”的源头,人们一般把它指向霍布斯,他在《利维坦》中强调,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物质利益,这是人的本性。随之而后的洛克、孟德维尔、休谟、孟得斯鸠等人,都不同程度认同自利的客观存在,并认为自利的实现方式,能推动社会的整体进步。经济学意义上的“个人利得最大化”,在亚当·斯密那里,得到了最初的表述:人们只追求自己的利益,但藉“看不见的手”的作用,能增进社会的利益。马尔萨斯、李嘉图都认为这种对自身利益的追逐是理所当然的;边沁虽然以“趋乐避苦”的心理因素取代自利的本性说,同样也认为自我利益的追逐是一普遍的现象;西尼尔来得更彻底,竞声称“每个人都希望以尽可能少的牺牲取得更多的财富”是经济学第一公理;约翰·穆勒并没有西尼尔的自信,尽管他也认可自利说的存在,但只把它看作一个抽象和假设。

  或是经济学理论的必然发展,或是经济学论战中的自然延伸,“自利”说在边际学派那里发展为“经济人”的假说。杰文斯、瓦尔拉斯、门格尔、埃奇沃思等虽然在“经济人”假设的具体看法上有所区别,但把他们的共同点综合起来,可以把“经济人”定格为具有完全理性、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并能实现一般均衡的抽象体。如此看来,“经济人”思想相较于最初的自利说,似乎显得更加精细、更易于计量、更具有科学性。

  但是,无论是“自利”说还是“经济人”,从来都没有缺少过反对者。德国历史学派指出, 依据初浅的心理学所构建的抽象的“经济人”,并不真实;人的自利并不一定会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提高;不从历史的、文化的、法律的、政治的、伦理的诸多因素来探讨人的经济行为,就无法理解国民经济这个有机整体。马歇尔对之也不以为然,他认为一个以“经济人”的活动为内容的抽象的经济学,不可能获得成功。凡勃伦以“炫耀性消费”抗御“效用最大化”,加尔布雷斯以“生产者主权”否定“消费者偏好”,二者则有异曲同工之妙。赫伯特·西蒙的出现,人们以为反对派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他用“有限理性”和“满意利润”来抨击“利润最大化”和“完全理性”的神化,因此而获得诺贝尔奖的桂冠。

  “自利”说或“经济人”并没有这样容易就范,布坎南坚持自利的追求会导致自然秩序,“效用最大化”只要放在 “约束条件”下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他坚信自利是人的本性,并让它在政府服务和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的角色。诺思一方面把个人利益最大化视作制度变迁的动力,另一方面又把制度的好坏与否与个人利益最大化能否实现联系起来, 这样,自利、效用最大化、一般均衡的否定方面似乎都能够予以回应了。最后的“集大成者”也许要算加里·贝克尔,他把个人利益泛化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个人利益的追求,不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不论是粗俗的,还是高尚的,都可以相容于“效用最大化”中;他把社会生物学引入经济学,希冀以此打破利己与利他的恒久对立;他把习惯、风俗、惰性、甚至犯罪都纳入理性的范畴,“完全理性”可能就没有敌手了吧……

[编辑]个人利得最大化存在的问题
  以上我们非常粗略地勾勒了“个人利得最大化”的历史成因,这种粗线条,肯定会遗漏不少重要的经济学家,遗漏了更精确的思想,但是对这篇论文的主旨来说,这也许已经够了。依据这一粗线条,我们可以看到,未经证明的“个人利得最大化”,至少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 人的自利,或被看作人的本性,或是以心理因素作出解释,或者如戈森所说的是上帝的旨意……这些主观的、抽象的臆说, 历来都为反对派诟病,要以此为经济学的重要基石,确实是让人难于接受的。甚至把自利称为经济学第一原则的埃奇沃思,也承认这个原则并不是非常现实的。梅纳德·凯恩斯对此有更公允的评价:“穆勒、杰文斯、70年代的马歇尔和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埃杰沃思都曾经信奉功利主义心理学,把经济学的基础置于这种信念之中。晚期的马歇尔,晚期的埃杰沃思以及许多较年轻的经济学家已经不完全相信这种心理学;但是,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去非常彻底地探讨这最初基础的合理性与否,却仍然依赖这种上层建筑”。

  2.“个人利得最大化” 既然还是一个假设,既然还没有被证明,它的边界就是不清晰的,人们任意把新的内容添加到这一假设里面,使它的外延不断扩大。一个没有严格界定的假说,除了不断招致反对的异说,引来无谓的争论,还将使这一假说本身臃肿庞杂,它的普遍性会受到质疑。在萨谬尔森流传甚广的《经济学》中,在具有革新意义的斯蒂格利茨的《经济学》中,在曼昆“最令人鼓舞的经济学教科书”《经济学原理》中,都没有“个人利得最大化”或“经济人”的明确表述,至多只有零敲碎打式的运用,这不是一个偶然的巧合。在这三本有着深远影响且又是普及性的经济学教科书中,居然不正面介绍“个人利得最大化”或“经济人”这一重要的理论假设,这只能说明,这一重要假设的普遍性与适用性己遭到重创。

  3. “个人利得最大化”或“经济人”假设的反复辩难,使许多新的观点、新的理论、新的假设应运而生,使经济学的统一性成了问题。人们当然可以说这是经济学理论的新发展,在更广阔的意义上,我们更应该说这引致了经济学的混乱与分裂。历史学派,边际学派,福利经济学,制度学派,凯恩斯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贝克尔的社会经济论……都可以说和这一争论直接有关。杨小凯对这样的分裂局面深有同感,只不过他希望用超边际分析来进行统驭。在另一极端,己经有人倡言超越或抛弃“经济人”这一假设,以便一劳永逸地了结这场争论。

  因此,不论是由于历史遗存的原因,还是出于现实问题的考虑,都有必要对“个人利得最大化”作出证明。

[编辑]个人利得最大化的证明
  社会分工引致商品交换,商品交换的出现,又导致了"个人利得最大化",这是一般的表述。而这一巨大变化的具体过程,可以作如下的推演。

  人类生存的第一要务是如何进行生产来满足自己的消费。在商品交换未发生前,人类的物质生产方式是一个自内的、封闭的体系。在一个家庭或共同体内,人们自己生产,自己消费,这种自我封闭的生产与消费,无论是自给不足、自给自足、还是自给有余,人们的消费都只局限在自己生产的范围内,生产的领域是狭小的,相应地可供消费的物品也极其有限。在这一状况下,自给不足,自然会促使人们努力生产,以达到自给自足。自给自足是一个饱和点,超过这一点,其产品是多余的、无用的。在这里,生产限制着消费,消费也制约着生产,生产与消费的这种互为制约,限制了人类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举例来说,假定一个家庭或一个共同体,只能生产粮食和衣物两类物品,自产自用,和外界没有商品交换关系。那么,当粮食和衣物的生产能满足这个家庭或共同体的需要时,即到了饱和点,如再继续生产,便是无用的、多余的。这里既有生产对消费的限制,又有消费对生产的限制。只能生产粮食和衣物,人们的需要和消费就被限制在这两类物品上;而当这两类物品的消费达到饱和时,也就构成了消费对生产的限制。因此,生产是有限的,消费也是有限的,而这种有限性是被统一在家庭或共同体这一自我封闭的经济实体中。于是,我们便得到了一个重要的命题:在自我封闭的原始经济中,人们的生产是有限的,消费也是有限的,生产与消费的这种有限性互为作用,滞缓了社会生产的发展。

  商品交换发生后,情况就开始改变。最初的物物交换,是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这时,剩余产品的存在己不再是无用的了,人们可以把它用于交换其他物品,以满足新的需要。随着商品交换的扩大,社会分工的发展,进入交换的物品日益增多,人们的消费也向更多的方面扩展,社会生产的多样化,同样也带来社会消费的多样化,二者是同步的。这是就整个社会范围而言。

  就个别家庭或共同体来说,商品交换发生后,生产变得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在交换的前提下,生产的物品可以和其他人生产的物品相交换,因此物品的生产不再受家庭或共同体内部消费的限制,从而有了无限发展的可能性。但是,在具体的约束条件下(如既定的时间、一定的地区、特定的生产力水平等),一个家庭或共同体,只能生产出某一定量的物品,尽管在交换发生后他们有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的冲动,但却不可能生产出无限多的产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是有限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表现在个别家庭或共同体中的这种生产的有限与无限,其生产的无限性只是表现为一种运动的趋向,而生产的有限性则表现为一种既定的现实。从消费的方面来看,也是如此,既表现出有限性又表现出无限性。任何家庭或共同体,对某一消费品的需要量,在一定的时间内,总有一定的限度。这是消费的有限性。譬如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之内用于食用的粮食或者一千公斤,或者两千公斤,它毕竟是一个有限的量,不可能趋于无限。但在消费的种类上,伴随着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却变得多种多样,有无限扩张的势头。当人们吃的需要得到满足,会要求穿得更暖更好;当人们穿的需要得到满足,就需求住得更宽敞、更舒适;……当人们的衣食住行都得于满足,还会生出更多的其他需要。所以说,消费又是无限的。

  在谈到生产的有限与无限时,是把它放在家庭或共同体的内部来考察的;而谈到消费的有限与无限时,消费的有限性仍然还是把它限于家庭或共同体内部,但消费的无限性却是自外的,也就是说这种无限性决定于外部条件,决定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存在。然而,生产与消费这一对矛盾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消费决定了生产,生产又反过来引导或制约着消费,所以又有人说生产决定着消费。生产与消费的这种交互作用,也表现于生产与消费的无限性中。前面已经谈到,消费的无限性是由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存在决定的,那么,生产的无限性呢,则又决定于消费的无限性,因为只有消费的无限扩大的势头,人们才有无限扩大生产的冲动,因此,消费与生产的无限,最终都是由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出现所引致的。

  以上发生的生产与消费关系上的变化,改变了自我封闭的原始经济中生产与消费的有限性,使事物的发展错综复杂化。生产的有限与无限的矛盾,消费的有限与无限的矛盾,二者交织在一起,呈现出一种新的运动。在这里,和没有商品交换时不同,生产己不受家庭或共同体内部直接消费的限制,满足消费后的剩余产品不再是无用的,而可以通过交换转变为其他消费品,从而使生产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同样,消费也不受制于直接性的生产,除了消费家庭或共同体内部直接生产的物品外,还可以通过交换,消费其他人生产的各种各样的物品,使消费不断发展和多样化。这种新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使生产和消费都有无限扩张的趋势。但是,在既定的条件下,人们的生产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因而生产的无限发展,必然受制于生产能力的有限性。相反,消费的无限却取决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并不受消费有限性的限制,而只受制于生产能力的有限。因此,我们又得出另一个最为重要的命题:在商品交换的前提下,就个别家庭或共同体而言,其生产能力是有限的,消费则是无限的,生产与消费的矛盾表现为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生产能力的有限,限制了消费的无限扩大,而消费的无限扩大,则又促使人们生产能力的无限发展。

  但是,在我们所说的物物交换阶段,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还处于萌芽阶段,货币的出现,才使这一矛盾取得了显著的地位。马克思以其哲学家的睿智写到:“在质的方面,或按形式来说,货币是无限的,也就是说,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因为它能直接转化为任何商品。但是在量的方面,每一个现实的货币额又是有限的,因而只是作用有限的购买手段。货币的这种量的有限性和质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迫使货币贮藏者不断地从事息息法斯式的积累劳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作为“使用价值一般”,是物质财富的一般代表,它可以和商品世界中任何商品相交换。因此,如果说物物交换的出现使人们的消费有无限扩大的趋势,那么,只是在货币这一形式上,人们消费的无限性才找到它现实的代表。应该说,货币的量和质的矛盾,只不过是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的集中表现,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反作用一样,货币作为这一矛盾的集中体现,又将反作用于这一矛盾,使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无限扩大的矛盾更形突出、更形尖锐。

  抽象地看,人类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商品交换产生前,人们自己生产,自己消费,消费是有限的,易于满足的。商品交换产生后,消费却成为无限的。因此,在人们生产能力的有限与消费的无限扩大的矛盾中,表现为人们对消费资料的不同种类的无限追求;在货币的质的无限与量的有限的矛盾中,表现为人们对尽可能多的货币量的追求。最终,二者凝固在人们世俗的物欲之中,即表现为不断地追求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和物质享受,也就是经济学中通常所说的“个人利得最大化”。至此,我们可以对“个人利得最大化”作如下平实的定义:这里所指的“个人”,是商品交换或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意义的人,即不论男女、不论职业而具有正常理智的人;这里所指的“利得”,是一般意义的物质财富,主要以货币为表征;这里所指的“最大化”,不是边际分析中经过精确计量的极值,而只具有约束条件下“尽可能多”的普通含义。

  社会分工导致商品交换,商品交换产“个人利得最大化”,以上只是理论上的推演。在实证的方面,也可以找出许多的经验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不少关于原始群落的人类学著作中,都有商品交换未发生时,原始人类对财物的漠视、慷慨、无私的记载,也就是说,并不存在个人追求利得最大化这一历史趋势。但是,商品交换一旦发生,“个人利得最大化”便成为一必然的趋势,这在历史与现实中的例子举目皆是,不需要一一列举。这里只须举三个过渡性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

  1.例证1

  司马迁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观察到,在江南的某些地区,原始农业己经存在,但是地广人稀,自然食物丰饶,基本上没有商品交换;人们衣食不愁,懒散闲适,不必艰苦的劳作,也不积攒财富,没有贫富的分化。如果要作进一步的诠释,或更直白地说,由于没有商品交换,尽管自然资源丰富,人们并不积累财富,更不存在“个人利得最大化”的追求。

  2.例证2

  作为近代古典经济学奠基人的亚当·斯密这样描述:“在既无国外贸易又无精良制造业的农村,一个大地主,对维持耕作者所剩余的大部分土地生产物,既无物可以交换,就无所谓地把它花费于乡村式的款客。这剩余部分,如足够养活一百人,他就用以养活一百人,如足够养活一千人,他即用以养活一千人。舍此以外,实无其他用途。所以,他的周围常有成群的婢仆和门客。他们依赖他的给养,既无任何等价物为报酬,就服从他,象兵士服从国王一样。在欧洲工商业尚未扩张之前,大人物和大富翁,上自王公,下至小领主,其待客的阔绰,都超过我们今日所能想象的。”这里,斯密无意中说出,当工商业尚不发达时,人们认为剩余物品是多余的、无用的,因之而任意挥霍。随后他又写到,伴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货币的重要性,日愈追逐个人消费的多样性或无限性,个人利得最大化显成一必然的趋势。

  3.例证3

  当代作家贾平凹在他的《商州纪事》中曾经谈到,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对商品交换的限制,他去到山区农民家,乡里人会非常热情慷慨地把自产的农副产品拿出来招待客人;改革开放以后,当他再次来到山区农民家,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乡民们虽然仍十分热情,但却不再倾其所有地款待客人,而是将自产的农副产品拿去交换。

  以上三个例证,从时间限度上讲,分别是古代、近代和现代, 从观察者的身份而言,一个是历史学家,一个是经济学家,一个是文学家,因而很具有代表性。尤其要强调的是,这三个例证的大环境中,已经存在商品交换,但即使在这种大的背景下,那些相对封闭、较少接触商品交换、商品交换的发生较为迟缓的地区,人们对货币财富的态度相对也是超然的。反之,一旦接触商品交换并且这种交换在人们的物质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人们在心理和行为上对物质财富的超然态度将会被对货币财富的关注、追逐和贪婪所取代。

[编辑]个人利得最大化应注意的问题
  个人利得最大化,已经成了经济学中的金科玉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是整个经济运行的心脏或发动机,它在人类历史上的作用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会过分。但是,有以下几点是必须谨记的:

  第一,个人利得最大化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它是社会分工及商品交换所孕育,并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发展。

  第二,个人利得最大化既可以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巨大社会功效,同时又是诸多社会灾难的罪魁祸首。

  第三,个人利得最大化仅是主宰整个经济运行的一维,不是全部,它必须与其它基本因素结合在一起,才能有效地解释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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