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6, 2011

艺术作为一种习俗:乔治•迪基作者:moonking 日期:20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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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 04级美术史论系 萨满跳神难


艺术作为一种习俗:乔治•迪基


乔治•迪基(1926—)他的艺术习俗论美学的灵感来自阿特•丹托(本书19章),构思艺术世界[1]作为一种习俗[2],目的在讨论艺术家的社会地位。迪基在目前的选集,1974年出版的书籍《艺术与审美》,中概述了这个观点。

对艺术习俗论其主要推动作用的是前辈们认为没有多大用处的理论——模仿说和修辞学。(见本书第1和第11章)——提供了“什么东西是艺术品”[3]必要和充分的条件。这个失败的理论使很多艺术哲学家同意维特兹(本书17章)的理论,从原则上说,这里没有任何的释义能够被创造。迪基相信这个艺术习俗论能够避免维特兹的反对,回答传统的对于艺术不同性的疑问。

这个理论的中心认为,使一个对象变成一个艺术品在于它被看作在艺术世界里面拥有功能性。对于迪基来说,艺术世界是一个社会习俗,就像是警察或是教堂。但是能使艺术家的工作永久进行。尽管这个观点缺乏清晰的当前规则和明确的社会角色。迪基相信这样能够在艺术世界和如此明确地给社会习俗证明其性质上下定义,以达成足够的平衡。这个艺术世界,由工作的艺术家,美术馆、画廊的拥有者,策展人,艺术史家,图片商人等组成。通过艺术品的展览,艺术教育以及其他行为,艺术世界的成员永远存在艺术的社会习俗中。

在艺术世界中如赋予[4]论艺术家的地位?我们从迪基的言论中看到,他延续了丹托的观点,告诉我们考虑马歇尔•杜尚(见图7),杜尚在一个普通的小便壶写上“R•Mutt”给与一个题目,然后提交到展览会上。这个问题集中在功能上面,对迪基和丹托来说,如何从某件东西不可分辨的感知中区别这种东西在人类的空间的地位,所以这不是文字,是艺术品。无论多下等的东西都可能变成艺术品。迪基回答这个功能是艺术,因为杜尚的行为赋予了艺术家在里面的地位。杜尚担当了维护艺术世界的角色,他的艺术作品在他签名和命名还有展出的时候给予了其功能性。因为,在他的行为里面,他使小便具备这个能力——其他在艺术世界的角色都认为这个是一个艺术品。

迪基解释如何使一个人在物质上能赋予艺术家的地位,他运用了类比的方法,假设某人在艺术世界中获得重要的角色,说明他很好的能界定社会习俗能赋予社会地位的权力。举例说明,在平静的法庭中某人说:“我宣布你们是夫妻了”,在男人中赋予丈夫的地位,在女人中赋予妻子的地位(不管怎么说,在通常情况下)。这个法庭代理了对两个单独个体结合的授予权。与之相似的是,迪基宣称杜尚通过自己的行为赋予小便壶艺术品的地位。

基于艺术评论家对迪基观点大量的指责,迪基修改了自己关于艺术家如何在艺术世界被授予身份的观点[5]。尽管如此,他的修改还是脱离不了他以前的看法:艺术品不是物体天生的特性,以及作为可感知的被观察物而存在。但是在艺术世界的物体的角色中又必然存在的性质。迪基和丹托的观点,渐渐地集中在一起,讨论艺术哲学。他们强调艺术世界,以及其中工作的角色,他们的视野放在广阔的社会大背景中,涉及的领域超越了不少艺术理论。


注释

[1]艺术世界:丹托在其著名的艺术论文《艺术世界》里面提出了艺术世界的概念。他认为一个人是否成为艺术家,一件作品能否成为艺术作品,这要由艺术世界及其成员来决定。他指出:“把某物看作艺术,需要眼睛不能觉察的东西——一种艺术理论的氛围,一种艺术史的知识:一个艺术世界。”丹图是从艺术作品的非外现的特性方面来规定艺术的本质的。他所说的艺术世界,就是这样一些特性的总和。丹托并提出艺术世界中艺术理论乃是区分艺术与非艺术的尺度,还认为艺术理论倡导的特定习俗有可能成为艺术。他并举例说明:生活中一个现成的事物——伯利洛牌肥皂盒放入博物馆之所以能成为命题为《伯利洛牌肥皂盒》的艺术品,是因为“某种被艺术界接受的理论阻止了(一件艺术作品)衰变为一个现成事物”。迪基十分赞赏丹托的看法,认为他指出了艺术的习俗性质,利用丹托的“艺术世界”这概念来指代广泛的社会习俗。

[2]习俗论: 在迪基酝酿其习俗论的时候,美国哲学家、美学家刘易斯也提出了自己的“艺术习俗论”。他认为,习俗是一种默契,一种协调和平衡,艺术则与这种平衡达到了奇异的平衡。在艺术中存在种种习俗,几乎所有人都应该尊守这些习俗。他关于习俗的论述对迪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3]什么是艺术品: 迪基认为,艺术品至少有三种截然不同的意义:基本的或分类的意义;次要的和派生的意义;评价性意义。其中基本的或分类的意义是决定一对象是不是艺术品的基础。迪基认为,艺术品的分类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人造性;二是习俗性。人造性和习俗性都是艺术品的非外现的特性。只有对这两种非外现特性加以详细的研究,那么才会“产生一个令人‘满意’的艺术定义”。

[4]“艺术赋予”: 这个是迪基对艺术的根本看法,既要确定一对象究竟是否艺术品,要看作为习俗的艺术世界是否赋予其作为艺术品的地位。他还认为,赋予活动既可以由大批人来进行,也可由一个人来进行(据了杜尚的例子,只要被承认,这个单独的赋予活动就有意义)。

[5]关于迪基修改的观点: 迪基后来在众多的批评声中放弃了“赋予说”,结果其习俗论的内容缩减为:一个物品要成为艺术品,(1)必须是一件人工制品,(2)它是为提交给艺术世界的公众而被创造出来的。但只有“提交”没有“赋予”,艺术品之成为艺术的权威性就丧失了,它的习俗性也受到的挑战。这个修改是不成功的。
另外,他还修改了原来关于“人工制品”的概念:过去,他认为是有两种“人工制品”:(1)艺术家实际创造出来的作品;(2)未经艺术家加工过的现成品或天然物品,却被艺术界授予了人工制品的性质。对此,他做了如下修改:“我过去把人工制品看成是‘赋予’的结果乃是一个错误。一件人工制品必须是以某种方式制造出来的东西” 但这种修正没有实质意义。现成品和自然物能够被展览,必然加入了人工制作性,并不影响其通过习俗性而成为艺术作品。总的看来,上述修改不仅换汤不换药,反而削弱了“习俗论”的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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