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8, 2010

企业伦理与责任 in 公司/管理 麦肯锡CEO戴颐安专访:非赢利组织如何管理?
2009年05月05日 15:27
0人 分享此文 麦肯锡最近对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在近20000家登记注册的非营利组织(NPO)中,只有500家到800家非营利组织从事的事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而且在未来具有发展壮大的潜力,大多数仍然处在困难之中。

这些运作良好的非营利组织包括400家到700家中等规模的“草根组织”(民间组织)和100家左右政府发起的非营利组织。前者主要涉足教育、社会扶贫和环境领域,而后者则主要提供建校、教育、扶贫款发放等社会服务。

而大多数非营利组织依然处在困难状态中,而其主要原因在于四点:可利用资金数量非常有限;很难寻找和留住合适的人才;社会认同度和尊重度较低;以及没有足够的智力资源支持协助其扩大规模并提高项目开发和运作能力。

“企业应该为非营利组织提供更好的财力和智力支持。”麦肯锡公司董事长兼全球总裁戴颐安(Ian Davis)在接受陈雪频专访时表示。戴颐安代表麦肯锡刚获得“马可.波罗”奖,这个奖是中国政府颁发给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外国企业的。

优秀非营利组织的标准

在戴颐安看来,优秀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基于发达的慈善文化,而中国现在的慈善文化才刚刚起步。“发达的慈善文化主要基于三个条件:第一,要有钱,也要有时间;第二,对个人发展的前景有足够的信心,就是相信自己未来还会有钱;第三,有了钱,捐出去之后,要有信心这笔钱可以被管好、用好。”

慈善文化的形成也与优秀的非营利组织相互推动。根据麦肯锡的调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累积,中国慈善文化的社会环境正在形成,但公众缺乏对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已经成为阻碍慈善文化建立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人们对自己捐献出去的钱如何被管好、用好没有信心。

“并不是人们不愿意捐钱,而是缺乏好的机制引导人们往哪里捐,使捐的钱真正发挥作用。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尚不够透明,体制还不太明确,人们缺少对非营利机构的信任,这在一定程度上都导致了人们对捐赠的疑虑。”麦肯锡董事、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吴海说。

麦肯锡在对非营利组织的近300多个访谈中,发现运作比较好的非营利组织都具有三个共性:第一是这些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非常清晰;第二是它们都有健全的董事会和理事会制度,管理非常严格;第三是他们在组织的健全方面寻求外部的帮助。

戴颐安认为,非营利组织也应该像成功的企业一样要透明,要有责任制。“我认为非营利组织也应该像社会主体一样,负起社会责任感。但是很多非营利政府组织管理不善,不透明,还有很多小型的非营利组织没有足够的资源、技能和规模,提供相应的服务。”

上海映绿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总干事庄爱玲也持有类似观点。她认为一个运作良好的非营利组织有四个标准:一个是要有明晰的产权,二是要有良好的治理结构,三是要有透明的财务政策,四是要有使命感的专业人士。在她看来,中国的大多数非营利组织离这四个标准都还有些差距。

改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

麦肯锡的初步调查表明,中国的慈善捐赠有80%来自海外机构(美国的慈善捐赠99.5%来自国内),而且慈善捐赠只占GDP的0.05%(印度是0.09%,美国是4%)。戴颐安呼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中国的国内机构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麦肯锡资深董事、大中华区总裁高安德(Andrew Grant)认为,发展中介组织和改善法律体系对改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非常重要。他说:“中介机构可以把大部分资源分配给最好的非营利组织,一个清晰的法律体系能给提高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水平提供一个法制的基础。”

这种中介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筹资,可以是民间的,也可以是政府发起的基金会。他们的主要目的在于帮助企业或个人分辨出合适和运作良好的非营利组织,从而使捐助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对于非营利组织也能起到监督和促进改善的作用。

除此之外,随着国内慈善捐赠的增长和模范非营利组织的出现,监督非营利组织和慈善团体的法律框架需要走向成熟。中国已经成立了基金法,慈善法和非营利组织法也正在制定之中,这将为改善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提供法律基础。

吴海则认为,非营利组织本身也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怎样把钱花到很好的地方,真正做实事;第二,怎样建立一个运行体系和公信制度。他说:“非营利组织也应该像企业一样,有清楚、透明的业绩衡量指标。这样才能提高透明度,提高捐赠的水平,而且也能更加有效地使用捐赠的钱。”

人力资源一直是困扰非盈利组织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资金缺乏,很少有钱来对非营利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戴颐安建议,资金投入应该更加灵活,在人力上投入更多的资源。而且企业可以在培训、人才、技术方面为非盈利组织提供非资金的、实物上的支持。

NPO信息咨询中心主任崔玉告诉记者,非营利组织必须要加强自己的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而庄爱玲认为,除了专业能力之外,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对于自己从事的事业的使命感也非常重要,“只有认同他们从事的事业才会有持续不断的热情。”

企业对非营利组织的影响

在去年在英国《经济学人》上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戴颐安提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不仅是“社会契约”所要求的,而且这也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这种社会责任感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非营利组织的金钱捐助和专业服务来体现的。

在“马克.波罗”的颁奖晚会上,戴颐安说:“在侧重业务发展和业务管理的同时,企业还必须发挥作用,协助政府和非营利组织解决中国大量的社会问题。这并不仅仅意味着简单的慈善捐助,而是需要企业更积极的参与,共同找到中国社会问题的解决之道。”

他对企业参与非营利事业提出了三项原则:除了捐款之外,为非营利组织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就某些和自身业务有一定关联的社会问题建立知识库,确立1到2个能够同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建立长期交流与合作的课题;在向非营利组织提供帮助时,企业应当延长捐款的期限,同时给与非营利组织足够的灵活度,将捐款用于组织人员的能力建设。

“由于多数企业拥有较高的专业精神、分析能力和管理技能,而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中只有很小一部分接受过管理、规划或预算编制等方面的培训。”戴颐安说:“如果企业通过同非营利组织建立合作关系,并派驻企业志愿者对非营利组织的人员进行辅导和培训,企业能够带动这些组织的能力建设,从而推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戴颐安建议企业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合作建立一些长期交流与合作的课题。他说:“企业应当找到一到两个领域,既能为解决社会问题贡献自己的智力资本,同时又能很好的激励自己的员工。”

这种说法在麦肯锡做非营利组织的初步调查中也得到了验证。据吴海介绍,在麦肯锡和两个非营利组织的合作过程中,他们不仅可以为非营利组织贡献自己的企业管理的经验,而且从事这项工作的咨询顾问也会对公司产生很大的认同感。

在目前,几乎所有的的捐款都是一年期的,这就意味着管理人员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用于筹款。而且几乎所有的捐款都是专款专用,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其它具体项目,最终只剩下微薄的资金用于管理人才的培训、招聘和维系。

戴颐安还建议企业在找到合适的非营利合作伙伴之后,企业就能够通过改变慈善捐助的方式,从而推进这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这样一来,一方面可以使得非营利组织有更多的时间用于从事慈善工作,而且有更多的钱来改善非营利组织的人力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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